一、申报材料
(1)房屋登记申请书(原件)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
(3)刊登《遗失声明》的报纸(原件)
(4)房地产平面图(原件或复印件)
(5)门楼牌号码证明(原件)
(6)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文件(原件)
(7)其他必要材料(原件或复印件)
二、业务流程
1、申请;
2、受理;
3、审核;
4、记载于登记簿;
5、发证。
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,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。
三、承诺时限
5个工作日
说明:申请人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;公告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。
四、收费标准
1、工本费:每本10元。